用工风险管控领先品牌
为您的企业经营安全保驾护航!
中企法顾
线下精品课
用工系统班
顾问咨询案
顾问团队
案例客户
劳动法讲堂
走进中企法顾
法律课堂
查看其他新闻栏目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创造就业条件,促进劳动者就业,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劳动者就业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市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与政府促…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二、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
《上海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使用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江苏省劳动监察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劳动秩序,加强劳动监察工作,规范劳动监察行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
共3175记录
上一页
1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
318
下一页
首页
产品中心
新闻动态
专利证书
合作医院
关于我们
劳动法讲堂
劳动法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