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是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为时间衡量标准。如果涉及加班的,应剔除加班时间后衡量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是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为前提。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比如请了事假,则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可以依法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再比如计件工资方式下,对于工作效率过高或过低的劳动者,不能按照其个人正常劳动效率来衡量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而应以大多数人可以完成的劳动定额标准来衡量。
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和不包含的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夜餐费;国家、省规定的保险、福利费用;高温、高空、有毒有害、井下以及特别繁重等特殊工种岗位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亦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试用期同样适用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依据该条规定,可以推理出如果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则实际支付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病假工资、事假可以不支付工资的相关规定,也验证了这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