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盗,第二天就有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状告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二倍工资,仲裁会支持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的劳动合同被偷走了,随即被要求支付未签合同二倍工资,怎么认定是签了合同真被盗了,还是根本没有签合同?
【案例】(2019)粤民申5858、5859号
王朝2017年3月20日入职广东某摄影器材公司做数控车工。
2017年9月6日,广东某摄影器材公司向派出所报案,称公司办公室内的11分劳动合同及合同签收表被盗,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后并未立案侦查。
2017年9月7日,王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3月20日至9月17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5000元。
仲裁委审理后裁决公司应当支付王朝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5000元,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除王朝外,公司另外3人也是与王朝集体离职,然后相继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主张】
劳动合同被盗后,王朝等4人集体离职,随后相继提起仲裁,公司高度怀疑王朝等4人有作案动机,借公司失去劳动合同之机实施诈骗。
公司除了不能提交王朝等人被盗走的劳动合同原件外,可以出示劳动合同电子版,还可以提供与其他员工补签的劳动合同等,都可以证明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合同的事实。
【法院审理】
1.公司报警称其放置在办公室内的劳动合同等材料被盗,却无法证明被盗的劳动合同中包含王朝等人的劳动合同;
2.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电子版没有王朝等人的签名,不能认定其真实性;
3.公司提交的与其他员工补签的劳动合同,与本案待证事实缺乏关联性,并不能证明已与王朝等4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最终判决】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广东某摄影器材公司应当向王朝等4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公司劳动合同被盗然后员工要求二倍工资的情形,虽然不常见但也并非个例,“职业碰瓷者”尤为钟爱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实际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公司确实签了合同被盗了,还有就是没有签合同,知道员工要去告了,报个假警谎称合同被偷了。
第一种情况属于资料保管的疏忽,企业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一个劳动合同签收表,表明员工已经签收劳动合同,将合同和签收表分开存放,双重保险。
其实签订电子版劳动合同多重备份储存云端更加利于保管,但必须要有员工的签名。
报警称劳动合同被盗,在不能提供其他举证的情形下,仍会被认定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