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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严查!4-7 月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大整顿,这 4 类红线千万别碰!
5/8/2026 2:12:02 PM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自2026年4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剑指侵害劳动者权益、扰乱就业市场的违法行为,对企业用工合规提出更高要求。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全面摸排招聘市场风险,主动公开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接诉即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从实处置

简单来说,这是一场覆盖全国的、动真格的、全方位的大检查。哪些行为是本次行动的重点“靶子”?国家已明确列出了四类整治对象。

01、重拳打击 “招转培(贷)” 欺诈

本次专项行动首要整治目标,就是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参与付费培训、办理培训贷款的 “招转培(贷)” 乱象。

这类行为专坑应届生、求职心切的求职者,通过 “高薪诱饵+能力不足劝退+付费培训洗脑+贷款诱导” 的套路,骗取高额培训费,甚至让求职者背上债务,严重扰乱招聘市场秩序。

(1)企业绝对不能用的 “高压线” 话术

“岗位高薪,但需先参加岗前培训,费用自理,培训合格直接入职”;

“能力不达标,必须考 XX 证书才能上岗,我们可代办培训考证,费用从工资里扣”;

“零费用入职,先培训后付费,可办理分期贷款,月薪过万轻松还贷”;

“内推名额有限,需缴纳培训服务费,保证入职名企 / 高薪岗位”。

(2)合规提醒

企业若确需开展岗前培训,严禁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培训费用需由企业自行承担;不得诱导求职者办理贷款支付培训、考证等费用;招聘信息中不得将 “付费培训、考证” 作为入职前置条件。

哪怕是合作的第三方培训机构,企业也需严格审核资质,严禁与其串通开展 “招转培(贷)” 欺诈,否则将被认定为共犯,一并追责。

02、全面整治虚假招聘“央国企内推” 等噱头

“虚假招聘” 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二大整治重点,核心清理 “夸大薪资待遇、虚构岗位信息、伪造企业资质、虚假承诺入职” 等行为,尤其重点打击 “央国企内推”“保录直签”“高薪保底” 等虚假宣传话术。

不少企业为吸引简历、引流获客,编造虚假招聘信息,不仅欺骗求职者,还会引发投诉举报,直接触发执法部门核查。

(1)高频违规虚假招聘话术(立即删除)

 “央国企直招、内部名额、保录直签,无需面试直接上岗”;

“月薪 8000-15000、五险一金、双休、无责底薪,零基础可做”(实际薪资减半、岗位不符);

“急招 100 人,入职即交社保、包吃住,名额有限先到先得”(虚构招聘人数、福利造假);

“名企内推、绿色通道,花钱即可入职大厂 / 事业单位”。

(2)合规自查要点

招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明确标注企业全称、岗位名称、工作地点、薪资范围、岗位职责、任职要求,不得夸大、虚构;

严禁冒用央国企、知名企业名义发布招聘信息,不得伪造 “内推资格、保录承诺” 等虚假内容;

网络招聘需在合规平台发布,且企业或合作的人力资源机构必须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无证发布招聘信息属于严重违规。

03、严查 “假外包、真派遣” 重灾区!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是企业灵活用工的常用方式,但实践中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假外包、真派遣” 问题突出,成为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查处对象。

很多企业为规避劳务派遣 “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限制和 10% 用工比例红线,打着 “劳务外包” 的名义,行劳务派遣之实,一旦被认定,将面临补缴社保、支付赔偿金、罚款等多重风险。

(1)“假外包、真派遣” 的 4 大认定标准

管理控制权:企业直接对外包员工进行考勤、排班、考核、奖惩、工作安排,外包公司仅负责签合同、发工资;

工具与场地:员工使用企业提供的办公设备、场地、工牌、系统账号开展工作;

岗位性质:外包岗位属于企业主营业务、核心岗位(如生产线操作、技术研发、核心客服),而非辅助性岗位;

结算方式:按 “人头数量、工作时长” 结算费用,而非按项目成果、服务质量结算。

(2)企业外包用工合规避坑指南

合同合规:签订正式《劳务外包合同》,明确合同标的为 “服务成果” 而非 “人员”,避免出现 “派遣、用工管理” 等表述;约定由外包公司承担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劳动纠纷处理等全部责任;

管理合规:企业不得直接管理外包员工,仅对接外包公司负责人,验收最终服务成果;不得对外包员工进行考勤、考核、奖惩,不得干预其工作安排;

结算合规:费用按项目进度、服务成果、业务量结算,严禁 “按人头计费”;发票开具 “服务费” 而非 “人工费、劳务费”;

资质合规:合作的外包公司需具备合法营业执照、相关服务资质,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无证合作风险极高。

04、坚决纠治就业歧视,碰了就罚!

本次专项行动明确要求,依法纠治各类就业歧视行为,重点查处以性别、年龄、学历、地域、婚育状况等为由设置不合理招聘限制的行为。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企业招聘中的歧视性条款,不仅违法,还会引发劳动仲裁、行政处罚,损害企业形象。

(1)常见就业歧视 “高压线”

性别歧视:“仅限男性、女性已婚已育优先、不招未婚女性、女性需承诺 3 年内不生育”;

年龄歧视:“仅限 35 岁以下、40 岁以上勿投、年龄超过 35 岁不考虑”;

学历 / 院校歧视:“仅限 985/211 院校、非本科不招”;

其他歧视:“仅限本地户籍、不招少数民族、乙肝病毒携带者勿投”。

(2)合规要求

招聘信息中不得包含任何歧视性内容,坚持 “能力优先、平等就业” 原则;面试环节不得询问婚育状况、宗教信仰、户籍等与岗位无关的信息;对所有求职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性别、年龄、学历等非岗位要求因素拒绝录用。

05、严查期企业必做的 3 件自查事

(1)全面排查招聘宣传:梳理所有线上线下招聘信息、宣传话术,删除 “招转培(贷)、虚假承诺、就业歧视” 等违规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合规;

(2)核查外包 / 派遣用工:对照 “假外包、真派遣” 认定标准,自查现有灵活用工模式,及时整改不合规管理行为、合同条款,优先选择合规合作方;

(3)完善用工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培训制度、用工台账,留存招聘信息发布记录、员工培训协议、外包合同等资料,以备执法核查。

【中企寄语】

规范用工不是成本,而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底气;合规管理不是束缚,而是规避风险的护身符。希望企业主动摒弃违规用工思维,全面梳理招聘、用工、管理全流程风险,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管理,从源头杜绝劳动纠纷,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让企业在合规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基业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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