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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原因停工待岗,员工的工资该按哪个标准?
5/27/2025 3:28:05 PM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但是,注意这个"非因劳动者原因"的前提条件。
公司虽然声称"无业务"导致停工,但法院发现了一个致命问题:公司根本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客观的停工停产情况。
⏩在类似案件中,很多用人单位对"停工停产"的理解存在误区:
误区一:以为口头通知就算停工停产
单纯说一句"没业务了"、"公司困难"是不够的。你得有具体的证据,比如订单减少的财务数据、市场环境变化的客观证明等。
误区二:混淆停工停产与调岗降薪
有些公司实际上是想通过"停工"的名义逼迫员工接受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误区三:认为员工不配合就可以降低工资标准
即使员工确实没有正常提供劳动,但如果停工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那责任还是在用人单位一方。
★ 对用人单位而言:
1. 充分举证是关键:如果确实需要停工停产,必须保留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是因为客观原因而非主观故意。
2. 程序要合规:停工停产应当与员工充分沟通协商,不能单方面强制执行。
3. 及时处理劳动关系:如果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而不是让员工无限期待岗。
※ 对劳动者而言:
1. 保留证据:公司通知停工的书面材料、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都要妥善保存。
2. 及时维权:发现公司违法停发工资时,应当及时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3. 理性应对:在等待处理结果期间,要保持理性,避免做出过激行为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