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 |
员工脚踝骨折请病假,每天微信步数却有10000步,如果公司怀疑员工在泡病假,能按旷工辞退员工吗?需要哪些举证才能证明员工的违纪行为?
徐伍(化名)2000年10月入职上海某物业管理公司从事房产销售、资产管理服务工作。
2019年9月16日,徐伍发生意外导致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三踝骨折伴踝关节脱位,于次日行骨折脱位外固定术。
手术后出院时医院开具病假证明,建议休息3个月,期至2019年12月16日。
徐伍病假即将期满时,公司向其发出通知,载明其病假即将期满,通知其12月20日到岗上班,公司将视其恢复情况安排相应的岗位,如未到岗公司将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2019年12月20日,徐伍到公司提交了医院建议休息两周的病假证明,病假证明未见伤情描述、诊疗和配药记录。
公司未同意病假,告知徐伍等待负责人回来面对面沟通,徐伍未予理会径直离开,之后公司给他打电话也未接听。
公司再次向徐伍寄送通知,再次要求徐伍立即前来上班,公司将根据身体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合的岗位,如仍不到岗,将作为旷工处理,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徐伍并未如期到岗上班,并多次向公司邮寄病假单,病假单开具大多只见挂号记录,未见诊疗或配药记录,医嘱为“建议休息”。
2020年1月至4月期间,徐伍的微信步数多见5000步至10000步以上。
2020年5月31日,公司向徐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长期拒不到岗工作,已构成旷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徐伍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仲裁委审理后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0505.6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
1、当3个月病假即将期满时,公司通知徐伍上班并明确表示视情安排合适岗位,徐伍收到通知时并未立即表示要继续休息,说明公司通知上班尚有一定事实基础。
2、休息期间系医院根据伤势常态作出的建议意见,参考相关人身损害评定规范关于伤情误工期的规定,徐伍停工休息已超过8个月,不符常情。
3、从就医记录来看,医嘱亦未见伤情描述,也没有诊疗或配药,可以证明徐伍的伤势并无严重或加重,并且其每日微信步数却有5000至10000步,一定程度上能够证明脚伤复健理想。
并且徐伍的工作无需大量行走与活动,公司数次承诺调整合适岗位,并多次通知协商,在此情况下,徐伍不协商、不回复、不上班,在数次通知到岗未果的情况下,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被告的劳动合同系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上海某物业公司无需支付徐伍违法解除赔偿。
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预防员工“泡病假”?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向企业请病假治疗休养,只要提供了病假证明材料,原则上企业必须批准。
然而实践中,一些员工没病装病、小病大养,借病假去旅游或者做其他事情,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预防员工泡病假呢?
规章制度规定
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请病假的流程和凭证:挂号记录、病情描述、诊疗记录、配药记录、医生建议等。
要求定时打卡
员工请病假,要么在医院诊治,要么在家休养,要求定时打卡,防止员工请病假旅游或者在外做其他事。
核实病假证明
如果企业怀疑员工病假证明的真实性,可以到相应的医院进行核实,也可以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复诊,要求员工复诊应当在制度中有条款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