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 |
员工被用人单位劝退能不能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3/21/2022 2:12:53 PM
郑城2018年5月入职某用人单位从事保安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2018年11月,郑城填写了一份辞职表,辞职原因为“个人原因”,并出具离职声明表示已办完离职手续,一切费用已结清,无其他劳动纠纷。
11月19日,郑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以及补缴社保。
劳动仲裁审理后裁决:用人单位自裁决生效五日内为郑城补缴在职期间社保,其中个人部分由郑城自行承担,驳回证明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
郑城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郑城主张:自己是在物业用人单位逼迫下填写辞职申请表和离职声明,用人单位声明的自愿提出离职不符合实际情况。
用人单位辩称:因郑城在工作期间曾向税务局食堂工作人员发送男女关系短信被投诉,用人单位因此事而劝说郑城离职,并无强迫行为。
法院认为:根据郑城、物业用人单位的陈述,用人单位接到相应投诉后劝郑城离职,之后,郑城填写了员工辞职表,注明辞职原因为个人原因,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员工离职声明。
郑城主张用人单位逼迫其辞职,并逼迫其填写了辞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声明,但未提供有效证据加以作证,用人单位亦不予认可,法院难以采信。
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认定郑城系自行提出离职,郑城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判决都未支持郑城的赔偿金诉求。